依法享有假期本是勞動者的基本權益,然而現實生活中,休假成為紙上談兵的現象屢見不鮮。許多員工工作多年從未休過假,有的法定假期甚至不為員工所知。隨著生活水平不斷提高,社會對福利假期的關注度越來越高,休假淪為“畫餅”的現象顯然與時代進步格格不入。
勞動者的福利假期是有法規可循的。2004年1月1日起,我國正式施行《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》,其中不僅包括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,還包括部分公民可享受的節日及紀念日,例如婦女節放假半天,建軍節現役軍人享受半天假期等。近年來,各地還探索出臺獨生子女護理假等個性化休假制度。
應該說,法定的假期不少,而且越來越多,為何休假在一些企業單位卻變成了空談?
說到底,還是利益意識在作怪,一些企業或單位負責人不斷加大勞動者的勞動付出,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則能減則減。由于地位的不平等,許多勞動者不敢向用人單位表達自己的休假意愿,導致一些用人單位肆意侵占勞動者的休假時間,更有甚者借“奮斗”的名義以道德施壓的方式剝奪勞動者的休假權益。
福利假期的切實執行需要政府高度重視,需要企業尊重員工,也需要員工勇于保障自己的權益。只有多方共同努力,才能讓勞動者真正吃上休假這塊“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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